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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 人類千年的原罪?----法律對色情行業的處理原則。


5# eugene7033

其實我覺得可以考慮新加坡的鞭刑說,
我看過影片,覺得超痛的,
比起關了又放,放了又關,鞭刑加牢獄或許更能達到嚇阻的功用吧~~

本帖最後由 無責任射手 於 2010-9-15 09:53 編輯
我覺的情色行業~應該是要除罪化  
畢竟是你情我願~
這種事(妓或是嫖)是從很久遠以前就有了
但是
對於強暴犯....就真的要重罰
建議是來個人道的.....閹刑...(用藥物之類的的東西使其無法人道)
或許可以杜絕一些社會亂 ...
Markdennis 發表於 2010-9-10 15:11
其實性侵不只單單只是陽具插入這麼簡單,
性侵犯的心理狀態才是最危險的因子,
比起陽具,很多強暴案件都是以異物插入造成女行身心理上的傷害,
所以去勢並不能解決問題阿。
這才是我建議性行為要除罪化的理由之一,
雖不能完全根絕性侵,但至少能有個讓人發洩的管道吧。
為一件事瘋狂,總有一天就可以找到答案,
這種行為,叫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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