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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 人類千年的原罪?----法律對色情行業的處理原則。


本帖最後由 女人 於 2010-9-20 11:18 編輯

5# eugene7033


同意4
並且要重罰強姦犯及與未成年發生的一律重罪
該要像國外一樣
用領牌營業的吧
最好要嚴格規定從事這一行的年紀
(不止是未成年的少男少女)
年紀應規定的更大一點
其他比如定期健檢啊什麼的都照規距來
不然 如果亂傳疾病的話
良家婦女也會遭殃的
(誰敢保證自己的男人不去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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