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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 人類千年的原罪?----法律對色情行業的處理原則。



[投票] 人類千年的原罪?----法律對色情行業的處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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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情行業自人類有文明已來就一直存在,對照現今歐美先進國家,
娼妓已經是一門合法的行業,
相較之下,台灣的的法令就顯得落後許多,
更別說台灣的娼妓問題根本就是欲蓋彌彰、大家都知道的存在著,
那,該如何在保持道德傳統又在維護性工作者的權力下,
立法規範,請大家發表一下自己的意見~~~~
為一件事瘋狂,終於找到答案,
這種行為,叫做成功。

未成年的一定要嚴管
不論男或女

的確~~~
性工作就像是一個高度文明的繁華都市,
背後總會有條下水道一樣,
或許有人覺得骯髒,
但卻是有不得不存在的理由。
我想任何立法的本意都是為善的,
而為善的標準就是在於保障應當保護的人,
同時也要兼顧眾人的感觀,
未來性工作除罪化絕對是必然的趨勢,
這絕對需要大眾觀感的改善,政府的關注及民間團體的努力。

而在下說得嚴法,針對的就是性侵犯及與未成年性交易的行為,
既然法律以開闢一條”符合人性“道路給你發泄,
你卻依然以性暴力加害他人,
如此一來,使用重典來加以制裁也不為過了吧。
為一件事瘋狂,終於找到答案,
這種行為,叫做成功。

5# eugene7033

其實我覺得可以考慮新加坡的鞭刑說,
我看過影片,覺得超痛的,
比起關了又放,放了又關,鞭刑加牢獄或許更能達到嚇阻的功用吧~~

我選4
訂出標準與規範然後嚴格執行
就如同版主所說得都給你路走你還不走
那就怨不得別人了
鞭刑我覺得不夠狠ㄟ
最好就是在臉上刺字0.0
台灣人什麼都可以不要就是不能沒面子
把他的面子都掀了看他還敢不敢在犯
也可以作到警告的效果0.0
路上一看就知道他是強姦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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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無責任射手


我選第3個2兩都不罰~
原因其實做這色情行業早在古代就有了不知道各位有聽過怡花院只是時空交換變為現代化,日本,歐美韓國大陸等先進國家都是合法在做只是不要用毒品控制做違法事情我想大概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會管理這些行業有錢賺誰不想呢
回應6樓版主你說建議用鞭刑處罰一些性侵犯的人覺得這樣太便宜這些人,現在日本警方最新處罰性侵犯怎麼處理大想知道嘛比起新加坡更為嚴格就是注射女性賀而蒙直接在性侵犯身體施打犯罪人感覺變成女生怎麼樣羞辱處罰
我覺得台灣法律太仁慈對不管任何犯罪人都給機會已致於變本加立有機可以在犯,如果台灣能比照日本做法我相信性侵犯犯罪就下降不知道各位覺得如何?

1# deeper0824


本來就是這樣阿~

台灣越走越回去

其實想想很多事

本來就應該可以避免

有牌的不應罰.從古之今~黃.賭.毒這3樣是斷不了的話

但強姦犯應處以~極刑~只因自己幾分鐘快感毀人一生

能弄個去勢還是清朝木馬刑就很理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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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的情色行業~應該是要除罪化  
畢竟是你情我願~
這種事(妓或是嫖)是從很久遠以前就有了
但是
對於強暴犯....就真的要重罰
建議是來個人道的.....閹刑...(用藥物之類的的東西使其無法人道)
或許可以杜絕一些社會亂象 對家中有女孩子的才會比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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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無責任射手 於 2010-9-15 09:53 編輯
我覺的情色行業~應該是要除罪化  
畢竟是你情我願~
這種事(妓或是嫖)是從很久遠以前就有了
但是
對於強暴犯....就真的要重罰
建議是來個人道的.....閹刑...(用藥物之類的的東西使其無法人道)
或許可以杜絕一些社會亂 ...
Markdennis 發表於 2010-9-10 15:11
其實性侵不只單單只是陽具插入這麼簡單,
性侵犯的心理狀態才是最危險的因子,
比起陽具,很多強暴案件都是以異物插入造成女行身心理上的傷害,
所以去勢並不能解決問題阿。
這才是我建議性行為要除罪化的理由之一,
雖不能完全根絕性侵,但至少能有個讓人發洩的管道吧。
為一件事瘋狂,總有一天就可以找到答案,
這種行為,叫做成功。

本帖最後由 女人 於 2010-9-20 11:18 編輯

5# eugene7033


同意4
並且要重罰強姦犯及與未成年發生的一律重罪
該要像國外一樣
用領牌營業的吧
最好要嚴格規定從事這一行的年紀
(不止是未成年的少男少女)
年紀應規定的更大一點
其他比如定期健檢啊什麼的都照規距來
不然 如果亂傳疾病的話
良家婦女也會遭殃的
(誰敢保證自己的男人不去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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